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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8-03-12 】

关于举办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第四届“校长杯”创新创业大赛

暨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的预通知

各学院、各相关单位: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激发我校师生的创新创业热情,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培育创新创业人才,更好的为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优秀项目,学校拟组织开展第四届“校长杯”创新创业大赛暨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背景

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是由教育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共青团中央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厦门大学承办。本次大赛的主题是:勇立时代潮头敢闯会创 扎根中国大地书写人生华章。

二、组织“校长杯”创新创业大赛的意义

学校组织“校长杯”创新创业大赛,旨在进一步响应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战略,不断提升和完善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的机制体制,深化学校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学校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探索,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切实提高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三、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参赛对象及条件

(一)参赛对象

我校在校生、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包括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均可报名参加,鼓励跨专业、跨学院组建团队。每个参赛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指定1名项目负责人,在校大学生团队配备1名指导老师。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二)参赛条件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能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五、“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增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加此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由省教育厅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到各自对接的县、乡、村和农户,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暂定)见附件1。

六、国际赛道

打造大赛国际平台,提升大赛全球影响力。由国际赛道专家组会同全球大学生创新创业联盟(筹)择优遴选推荐项目。鼓励各学院推荐国外友好合作院校的项目参赛。

七、赛程安排

(一)网络报名(3-5月):

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18年3月28日。校赛报名及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25日。我校师生可关注微信公众号“西电创新创业”获取最新消息。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组织学生系统报名数量分配见附件2。

(二)材料提交:

参赛团队在系统报名的同时需在各学院(系)、单位进行报名并提交材料,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三)竞赛阶段:

学校将于5-6月份组织竞赛。竞赛分2轮进行。具体方式如下:

1.第一轮:项目计划书评审

竞赛专家组根据各项目所提供的项目计划书进行评比打分,评选出前30%的参赛队进入第二轮比赛。

2.第二轮:项目展示及答辩

要求参赛队伍进行现场答辩,展示项目有关内容,回答评委提问。项目展示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等。可展示产品实物。展示及答辩过程中,语言表达简明扼要,条理清晰。

(四)评奖推优:

竞赛设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比例为参赛队总数的10%,二等奖为15%,三等奖为25%。具体奖项数以评选结果为准。学校将择优推荐参加陕西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八、竞赛工作要求

1.各学院、部门作为竞赛主体单位,要成立“互联网+”竞赛组织领导小组,广泛动员、精心组织,落实人员及责任,确保学院的组织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各学院需在3月13日前将本院竞赛联络人信息(见附件3)报送至liuyi@xidian.edu.cn

2.相关部门要密切与学院配合,积极协调,形成“产、学、研”一体化协同机制,推进全体在校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包括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及其项目充分参赛,教师科转项目占比15%以上。

3.各学院要发挥学科优势、人才培养优势及特色,以竞赛为抓手,深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4.加强校内外沟通,发挥广大校友的力量,深入推进竞赛组织工作,定期组织项目强化训练,促进优秀项目的涌现。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组织报名、优化项目,争取优异成绩。

九、奖励措施

对获奖学生及单位,学校将参照《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成绩优胜者表彰奖励办法》(西电教〔2013〕261号)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获国家奖的参照国家大赛最高级别对应执行。

本次校级选拔赛结束后,将依据评选结果及各学院组织报名情况,评选优秀个人奖及优秀组织奖。

十、联系方式

竞赛办公室:星火众创空间(大学生活动中心)II区104

联系人:刘毅

电话:029-81891310;15502930257

邮箱:liuyi@xidian.edu.cn

公众号:西电创新创业(右侧二维码)

校赛QQ群:586374205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务处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创新创业学院

2018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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